一是组织领导规范化。及时成立施秉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施秉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设立县级河长制办公室,抽调业务骨干人员集中办公,具体负责县河长制日常工作。二是全面普查规范化。对全县的河流进行了全面普查,全县确定大小河流33条。其中,舞阳河、清水江、抬拉河、杉木河4条跨镇街河流确定为县级河道,落实县级河长;其他29条河流为乡镇级河道,落实乡镇级河长。三是建章立制规范化。确立了全县河长制组织体系,所有河流按照区域落实镇级河长、村级河长。各乡镇也以正式文件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长制组织体系进行明确公布。全县共明确县级河长5人,乡镇级河长8人,村级河长50人。四是年终考核规划化。及时制定下发《施秉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县级验收办法》、《施秉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秉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由县河长制领导小组于每年12月中旬对各单位进行考核评定,并将考核结果报县委、县政府。